卫生部疾控局一名负责人10日在新闻发布会回答记者关于电击治疗网瘾管理问题的提问时称,这不是医疗机构所为,“应该本着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工商部门注册的,应该由工商部门进行管理。”这种说法透露出的一些信息令人担忧。
据卫生部疾控局负责人介绍,卫生部正在研究网瘾诊断标准。另外,今年7月,卫生部曾明确叫停电刺激(或电休克)治疗网瘾技术的临床应用,一度引起社会热议。这些都表明,网瘾已经被作为一种疾病受到卫生部门关注。那么,有关网瘾治疗的是是非非,卫生部门就有责任作出回答。简单化地以企业经营范围管理问题推给其他部门,给人的感受无非是敷衍塞责。
按照这位负责人的说法,非医疗机构只要能拿到工商执照,不管是否从事戒网瘾服务,都不受卫生部门监管。这期间会存在多大的安全隐患?难道卫生部门就不能主动与工商管理部门协调监管?
这种塞责态度,不禁让人想起“三鹿”奶粉事件。由于分段监管,导致原奶收购在“奶站”环节出现监管空白,最终引发轰动国内外的“三鹿”奶粉事件。面对青少年网瘾治疗问题,如果各相关部门不吸取“三鹿”奶粉事件的教训,依然玩“打太极”式的游戏,那么类似的人间悲剧将可能再次上演。
网瘾不能作为独立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
孔灵芝表示,目前国际和国内都没有明确地将上网的所谓网瘾作为独立的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对于网瘾,我国现在也在研究之中,没有把它作为精神障碍的特有诊断。
针对前一段时间电击治疗网瘾的问题,孔灵芝表示,据了解,那些机构并不是一个医疗机构,应该本着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工商部门注册的,应该由工商部门进行管理。如果涉及非法营业或对青少年的人身攻击和伤害,就应按照有关条款进行管理,如果涉及了扩大宣传等问题,应该按照广告法或者其他的法律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