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盘点盗版不同于盗窃的十大理由》掀起了网络上关于盗版游戏的讨论。虽然文章中一直都在说盗版和盗窃,但是依然可以看出来原文作者的“盗版无罪论”。从自由主义,谈到普罗米修斯,从制度谈到国民习惯,言之凿凿却荒唐可笑。所谓“为盗版辩护”,行文看似也如孩子争糖一般无理,在国内机构严厉打击盗版的今天,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制造舆论来掩盖自己的心虚!看似简单,却让笔者看到了国内打击盗版的决心,和一些网站目前所面临的压力。

  1. "审查制度"成了你的挡箭牌,打了谁的脸



你说:"因为我得不到,所以我就要去偷。"

其实大家都知道,国内的审查制度一直都很严格,无论是游戏,在电影,小说等等都需要国内那些神秘的部门进行审核之后,才可以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文中第一点提的就是“审查”问题,是因为审查,才让我们不得不去盗版,不得不去破解……这是制度问题,而并非我想。

如果真如作者所说,逻辑反推之后得出的结论就是:如果没有审查制度的存在,我们就不会去做盗版?而大家就不会去用盗版?早在上世纪初期,国内严禁港台流行音乐进入大陆,于是很多盗版磁带出现在一些小商品店中,时至今日,流行音乐遍地开花,可盗版依然猖獗不止。所以,大家都明白,这样的理论是有多么站不住脚!盗版存在并非少见,而是便宜。

很小的时候,父母都应该告诉我们,如果你看到一件东西很想要,你首先要告诉父母,而不是直接去偷。多少小孩因为想要吃糖,而躺在地上哭闹,从现在的角度来看,这才是反抗管制的最早雏形,而并非我想要,因为家长不给买,就去偷,去抢,之后再告诉小伙伴们,这是我争取自由,反抗管制之后得来的结果。

这种话你也说的出来?

这种话你也说的出来?

  1. 自古侠盗多颂歌,但最后依旧是"盗"而非"侠"

楚留香、怪面人十二相、怪盗基德、亚森罗宾……这都人都是驰名古今中外的侠盗,他们劫富济贫的故事被人们津津乐道。但脱掉主角光环的他们却依然无法否认自己是一名盗窃者。文中有一句话或许也能代表一些做盗版游戏人的心理“游戏破解者不以此盈利,属于普罗米修斯盗火。”看似是一种为人类幸福而奋斗的高尚情操,其实也不过是一些欺世盗名的诳语而已。

什么叫盗亦有道?全是胡说八道!贼就是贼!没有好坏之分

一款精品从立案,到研发最后上市,这中间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和财力!成功或失败,依然需要经历过市场的考验。游戏研发公司应该如何进行下去,也是需要市场的认可和资本的投入。

而同盗版者相比之下,根本不需要考虑任何的环节,只需要知道什么火就破解什么这样的道理。这里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我破解,但我不收费,算不算偷?我破解的游戏,也是我花钱买过来的,我做的只是资源共享。

这里需要普及一个常识,大家在购买商品的时候,特别是一些有版权或者知识产权的商品时,即便你买了,也只是代表你有使用权,而并非传播权。我们都知道,国内外都有很多生产字体的公司,像方正,汉仪,文鼎……所以公司或者一些个人单位想要用的话,就必须要购买其使用权,你可以发到自己的个人地方,但是并不代表说,你可以把这个字体给别人用!这并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法律问题。

破解游戏做盗版的人也许自身并没有太多的利润可图,但是直接损害了游戏厂商的利益,十年心血一朝付诸东流。软件厂商是这类出售拷贝盈利的生产者,而你无偿分享其实就是变相掠夺别人应当享有的利益!给别人用的时候,你站在高处告诉大家:你们玩的游戏,都是我盗版给你们的,如果没有我,你们根本就不可能玩得到。

在武林外传中,盗圣白展堂曾经说,什么盗亦有道,什么盗中之圣,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做一个画家。盗就是盗,没有侠盗和恶盗之分,只要你伸手,你都会给别人带来利益损害。盗终究就是盗,旁门左道也终究难为侠。

再说那些书中描写的侠盗,他们或聪明绝顶,或武功超群,但他们都并非为盗窃而生,拿漫画中的怪盗基德来说,之所以称为怪盗,是因为他偷来的东西都还了回去,而KID迷们喜欢的,并非是因为他偷窃本身,而是长得帅(我对这个看脸的世界已经绝望)、对手遇难依然出手相救的仁心等等各种因素。

而做盗版游戏的人多半是为了卖钱,少数被人利用着卖钱,说不盈利的,只是代表钱没到你手而已。

被规则禁锢的我们,喜欢的往往是破坏规则的人

被禁锢的我们,喜欢的往往是破坏规则的人

盗版不是盈利而是为了让游戏开发商知耻而后勇?

剑网行动让一批人遭殃

剑网行动让一批人遭殃

国内游戏市场混乱,游戏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开发商们更多的做法是在投机,页游火了,大家一起做页游;手游火了,大家一起做手游,而单机游戏却越来越少的出现在我们视线中,很多厂商将单机游戏变成网游,并且统一用了“传承经典”这样的字样。这说明,国内单机游戏市场已经在这个时期开始转型,厂商们纷纷放弃庞大而复杂的单机游戏制作!

最近有一则消息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台湾大宇携手华亿集团打造游戏与影视跨界融合的战略联盟。大宇是我们一代人的记忆,《仙剑》系列成就了国内单机市场上无解的神话,拥有千百万的仙剑铁粉最终也在一批批的流逝,看到国产三剑的折断,便知如今单机环境究竟有多么恶劣了。

让他在虚拟世界中充钱,简直不可能!

但是如果盗版游戏的存在是为了激励游戏研发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这种活在梦里的话,谁敢信?盗版游戏的存在让整个游戏市场变得更加混乱,研发商无法通过正版游戏获利,而盗版游戏大肆其道将正版游戏挤出市场竞争!玩家从上世纪有盗版游戏开始,就已经逐渐养成了玩游戏不花钱的习惯,游戏研发人员也开始在游戏中开设各种各样的系统,就好像两个高手在半空中斗法!游戏开始越来越烂,游戏坑钱系统越来越多。玩家怪开发商,开发商说我连饭都吃不饱你更说谈什么节操?

盗版在其中打了一套隐藏的组合技能,似乎没有它什么事,但是却和它有直接关系。9月底,Xbox one入华,相关部门为主机游戏铺路,开始对游戏市场的盗版行为进行整顿,所有其侵权的游戏都将得到不同的惩罚。但是长期玩游戏不花钱的小伙伴们表示不会买,前不久我问过一个朋友,为什么玩游戏你不愿意花钱。他给我的答案是我玩游戏就已经算是给开发商面子了!为什么要给钱?毕竟在思想上面,游戏还是一个不务正业,玩物散志的行业,偶尔玩玩没问题,让他充钱玩?大白天做的什么梦!

低端平均主义成为普世异由,荒唐论调还有人拍手叫好

盗版无罪,破解有理

盗版无罪?荒唐

不仅在游戏领域,只要有知识产权的地方,就会有盗版。而版权所有者和盗版者的斗争也一直没有间断。韩寒在2011年的时候在博客中发表文章《为了食油,声讨百度》成为作家们维权的的重要事件,百度最终撤掉了所有版权文章并且赔偿部分损失。

有人说,盗窃是违法,但盗版在国内是被默认的规则。无需再说国情,说国情就代表你在钻空子,如果真这样,那么时代的发展总有一天让你感受到真实世界带给你的恶意。

互联网的精神并非免费和共享,而是自由和传播

游戏著作权属于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种,盗版游戏本身已经违法这并不需要任何解释,但是如果认为盗版之后再进行无盈利共享,属于自由主义的一种,这种说法似乎有点荒谬。说到共享,那应该是我把我的东西拿出来,你把你的东西拿出来,然后我们放在一起使用这应该才能被称为共享,而盗版之后的共享,是我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再和另一个人一起使用,这算什么?

人性善恶并存如同光明和阴暗共生,普世价值包容恶的存在,并认同人有一定的作恶权利,这个权利就称之为道德底线。普世价值中的自由主义,并不是说你拥有肆意妄为的权利,而以在不违背公平正义的大原则,不违法规则本身中的自由意志。

我只想问,盗版游戏对于那些有著作权的人公平公正了吗?破解游戏信息并修改内容并没有违反游戏本身的规则吗?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窃书不算偷,但被偷的人会让老孔消失

窃书不算偷,但被偷的人会让老孔消失

我们感谢盗版的存在,但是也应该相信它总有一天会消失

鲁迅先生在《孔乙已》中塑造的主角孔乙己,就是一个认为窃书不算偷的人物,当代,也还是有很多人认为,盗版不算盗。这并非一个时代的问题,似乎是人性中的恶性存在,我们无法阻止。看到这里,或许有人就会说,你难道没有用过盗版?你个小婊砸凭什么吃娘骂娘?

是啊,谁没有用过盗版?这就好像空气中的PM2.5,如果你不吸,你就无法生存。盗版软件充斥在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我们没办法避免。但是我很清楚自己的行为是错的,而并非大谈盗版如何有理,破解怎么高尚。盗了就是盗了,错了就是错了,为自己的错误去找一个正确的定性这样的事情就好像大家屁股都不干净,你非要脱了裤子说你的屁股比我们的要白。盗版是对版权人的不尊重,但跳出来说我盗版你是给你面子,我盗版你是为了增加你游戏的关注度,这才叫做吃娘骂娘。盗就盗了,盗版之后还到处去说?别人就笑了。

盗版文学,让作家哭了。盗版音乐,让唱片GG了,盗版游戏,让IP笑了,游戏市场在混乱中不断寻找新的突破口。游戏版权问题也日益得到人们的关注,所以我们感谢盗版的存在,也相信总有一天它会消失。

时代在发展,盗版者和盗版使用者都是错的,我们没有必要急着证明自己的纯洁,但是我们绝对不要跳出来说他人的卑鄙。

(文/长乐X)